“以低于七国集团发布的油价上限的价格购买俄罗斯海运石油的进口商将免受禁运制裁。此外,用有效文件证明俄罗斯石油进口价格低于上限价格的石油进口商也可以获得相应的保险和金融服务。”“根据财政部外国资产管制办公室,免税计划将通过交易记录和证明文件来执行。直接获取价格信息的行为者,如商品经纪人和炼油商,在购买俄罗斯石油时需要提供相应的价格文件,而不能直接获取价格信息的公司3354,如保险公司3354,则需要其客户提供证明,并承诺不购买价格高于价格上限的俄罗斯原油。”
有些读者可能会觉得奇怪:不就是保险吗?大部分人不会给自己的房子投保,也不会给自己买医疗重疾险。他们不是住一样的房子,过一样的生活吗?石油也是商品,买卖是你想要的。保险有那么重要吗?
石油交易的参与者多而复杂,大致可以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直接参与交易的参与者,包括买卖双方经纪人交易商等;第二层是为航运提供服务的船公司和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第三层是为航运提供风险保障的海上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
此外,石油和天然气是大宗商品中的大宗商品。大型油轮和液化天然气油轮往往要使用几十万甚至几十万吨的LNG,单船造价在2亿美元以上,甚至日租金可达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美元。船上货物价值较高,油气产品极其危险。无论是漏油还是液化气爆炸,都会造成巨大的损失。
不完全是。
诚然,美国可以通过这个保险协会控制其保险公司,拒绝为价格超标的俄罗斯石油投保,从而为这些石油的运输和交付设置障碍。但这些情况仅限于G7和美国盟友管辖的国家和地区。在此范围之外,俄罗斯仍然可以利用其主权基金认可的保险公司为其石油出口和航运提供必要的服务。事实上,俄罗斯已经开始利用全俄国家再保险公司向俄罗斯保险公司提供俄罗斯商船的海上再保险服务。
换句话说,这种由美国主导的价格垄断行为,在欧美市场应该是有的,没有大问题,但对其他发展中市场和经济体的影响可能有限。特别是要看中印这样重要的石油购买国是否愿意积极合作。否则,俄罗斯完全可以绕过所谓的价格上限,先向这些市场出售油气产品,而这些市场的贸易商可以充当中间商,将符合自己消费需求的“过剩”产品转售给欧美的炼油厂,从中赚取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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