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3年6月底,为经济困难的失能和部分失能老年人建设不少于3315张家庭养老床位。
实施居家上门服务,为有相关需求但未建立家庭养老床位的老年人提供居家上门服务。到2023年6月底,完成不少于7840人次的上门服务。
对经济困难老年人的家庭养老床位,按照不超过7000元确定一次性建床补助标准。对没有床位的上门服务对象,按照不超过200元/人/月确定服务补贴标准。
为进一步推动完善以居家社区机构为依托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10月12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出台《安庆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安庆市完善基本养老服务的总体要求任务目标重点任务对象确定主题提供工作流程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
安庆市将按照《方案》对老年人进行摸底评估,按照《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 《老年人能力评估》等标准,对有建立家庭养老床位和提供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的老年人进行能力评估;建设家庭养老床位,对设置家庭养老床位的老年人的居家环境进行老龄化智能化改造。到2023年6月底,为经济困难的失能和部分失能老年人建设不少于3315张家庭养老床位;实施居家上门服务,为有相关需求但未建立居家养老床位的老年人提供居家上门服务。到2023年6月底,完成不少于7840人次的上门服务。
《方案》定义了七个工作流程。在机构选择上,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在申请和审核中,严格遵循个人申请村初审县级民政部门审核的程序。能力评估方面,全市统一对老年人进行能力评估,建立个人档案。在建设方案上,结合老人能力评估结果,分别为服务对象制定“一户一策”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方案和服务方案。在床位管理上,项目承担机构根据协议内容为委托方实施家庭老龄化改造和智能化改造后的家庭养老床位,统一接入安庆市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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