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物业管理居住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和规范我省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9月27日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通知,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居住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进程。
简化申请资料。申请人申请电动汽车私家车充电桩申报手续。只需申请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固定停车平面图或现场环境照片固定停车不动产登记证网签买卖合同或与开发商签订使用权转让合同即可。可以向所在地电力营业厅申请电动汽车自行充电文件申报手续。申请人使用的停车位是租用他人的,需要提交出租人同意安装充电桩的证明。
房地产地区房地产服务企业不再出具充电桩安装同意书,也不再确认申请人具有固定停车产权1年以上停车许可登记证明。
现场调查。供电企业受理申请后进行现场调查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及时提供相关图纸和资料,并与供电企业一起指出停车区内的电力位置和隐藏的电力管线方向等。供电企业经现场调查证明符合充电桩安装门槛,应在规定时限内向申请人提出正式供电方案。
规范工程。申请人充电桩安装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严格履行能源变更 1611号文件要求,签署《电动 汽车自用桩安装承诺书》后,充电桩安装单位可以进驻物业管理区施工。施工期间,物业服务企业应协调充电器安装单位的现场施工,加强现场检查管理,敦促各方严格履行承诺书上约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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